关于房莹莹、程丹慧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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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地勘党发〔2025〕23号
院属各部门:
经研究决定:
房莹莹同志任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)副主任,副科级;
程丹慧同志任人事科副科长,副科级。
以上任职试用期一年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江苏省地质勘查技术院委员会
2025年7月29日
苏地勘党发〔2025〕23号
院属各部门:
经研究决定:
房莹莹同志任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)副主任,副科级;
程丹慧同志任人事科副科长,副科级。
以上任职试用期一年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江苏省地质勘查技术院委员会
2025年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