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房莹莹、程丹慧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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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地勘党发〔2025〕23号

院属各部门:

经研究决定:

房莹莹同志任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)副主任,副科级;

程丹慧同志任人事科副科长,副科级。

以上任职试用期一年。

特此通知。

中共江苏省地质勘查技术院委员会

2025年7月29日